在我国古代刑罚中,有很多非常残忍恐怖的酷刑之法,比如今天所要讲到的灌铅刑、凌迟之刑、妇刑、宫刑等等,都是相当之残忍啊!也是所谓的满清十大酷刑之一。那么灌铅刑的恐怖之处又如何呢?执行方式又是怎样的呢?其残忍程度相比于肉刑来说,那个更为的变态?下面就一起具体的来了解一下这种恐怖的刑罚吧!
灌铅刑—将铅液灌入人体
对于灌铅这种恐怖的酷刑,其残忍程度让人瞪目结舌,在我国古代也是死刑中的一种,比起欧洲酷刑女巫的椅子、开花梨更加残忍无道。犯人所受到的伤害那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。铅的熔点是327.5°C,只有达到了这个温度才会融化,而灌铅呢就是将这种已经融化了的铅液灌入的人体中,一瞬间人的内体的器官就都会被凝固,也将一名呜呼了。
这种酷刑的执行方式也是非常的简单,就是先将铅给融化掉,在利用特定的刑具,将其从犯人的口中灌入到体内,能够瞬间将人给烫死,并且这种液体还能在体内凝固,将人的器官统统的给摧毁,在灌铅刑之下,没有人是能活命的。
灌铅这种酷刑并不是传闻,而是在历史记载中真实存在的,据记载,汉代广川王刘去的王后阳城昭信妒忌而暴虐。刘去宠爱另一位名叫荣爱的美姬,多次和她一起饮酒,昭信妒性大发,就向刘去说:“荣爱看人时,神色有些不正常,大概是和谁有私情”。刘去信以为真,他见荣爱正在给他绣衣领上的花纹,就一怒之下夺过衣服投进火中烧掉了。荣爱见刘去生气,非常害怕,投井寻死,刘去命令人把她捞出来,不幸没有死。刘去杖责荣爱,她招认私情,荣爱受刑不过,胡乱说出和医生有情。刘去越发恼怒,就把荣爱绑在柱子上,用烧红的尖刀剜掉她的两只眼珠,再割下她的两条大腿上的肉,最后用溶化的铅灌入她的口中,这样一直把荣爱摧残至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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